因為很重要所以要講三遍嗎????
某日開工作會議,老闆向新同事介紹各部門的人員職務,介紹我時強調了重金禮聘(這是第一次)
某日在與客戶媒體記者會事前工作會議,一樣老闆又強調了一次"重金禮聘"
某日個別約談老闆又有意無義的說了"重金禮聘"一次
這有點把我惹惱.....因為是新創公司所以就需要特別強調嗎?!!
是多重金??多禮聘??(請別用泰銖來衡量一切@@")
如果無法認知做品牌就是要花錢這種道理,就不適合做品牌....,竟然想做品牌,一定有所付出..
因為行銷就是需要花錢,就是要花錢.就是要花錢
(我也說三遍)這點也無法認知嗎?sense在哪裡??
天底下沒有白吃的午餐,也沒有不勞而獲的行銷資源.這是一翻兩瞪眼的事,你能尊重和重視多少,相對的我們行銷專業人員也會選擇釋放多少我自己所謂的行銷資源.
沒有共識,沒有專業認知...那只能let it go 呀~~~~~
是抱怨文無誤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